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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动态
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5 12:42 单位: 撰稿: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政府绩效评价研究中心/山东预算绩效研究与评价中心研究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度中心资助课题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中心2024年度立项的研究课题。

二、结题材料

(一)专著成果的结项

1.《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见附件1,A4纸单面印刷);

2. 著作3套;

3. 3000-5000字的课题成果内容简介1份。

(二)研究报告的结项

1.《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见附件1,A4纸单面印刷);

2. 研究报告5份(见附件2);

3. 3000-5000字的课题成果内容简介1份;

4. 阶段性研究成果(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复印件1份。

所有结题材料左侧装订,装于同一个档案袋,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三、工作安排

请各课题团队于2025年11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德馨楼301房间。结题材料电子版(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作为文档名称)发送至邮箱sdjixiaoyj@163.com。

联系人:郭磊 13658612768    王晓辉 13969078966

四、其他事项

1. 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需填写《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盖章后报送课题办。所有课题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不得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2. 课题立项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负责人,需填写《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后报送中心。

3. 中心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和课题结项材料,对申请结项课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课题,颁发结项证书。

4. 验收未能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及时重新申请验收。二次验收未能通过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政府绩效评价研究中心  

山东预算绩效研究与评价中心

科研处         

2025年11月5日  

附件1 中心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2 结项报告格式要求.docx 

附件3 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供稿审核人:于仁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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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组织绩效管理研究中心 上海社会科学院政府绩效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