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政府绩效评价研究中心/山东预算绩效研究与评价中心研究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中心资助课题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研究课题。
(二)已申请延期,并承诺在2022年度完成的研究课题。
二、结题材料
(一)专著成果的结项
1.《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见附件1,A4纸双面印刷,左侧装订);
2.著作3套;
3.3000-5000字的课题成果内容简介1份。
(二)研究报告的结项
1.《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见附件1,A4纸双面印刷,左侧装订);
2.研究报告5份(排版打印格式见附件2);
3.3000-5000字的课题成果内容简介1份;
4.阶段性研究成果(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复印件1份。
所有结题材料统一左侧装订,请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写在课题名称后面)、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三、工作安排
请各课题团队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德馨楼301房间。结题材料电子版(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作为文档名称)发送至邮箱sdjixiaoyj@163.com。
联系人:郭磊 13658612768 王晓辉 13969078966
四、其他事项
1.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需填写《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盖章后报送课题办。所有课题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不能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2.课题立项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负责人,需填写《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后报送中心。
3.中心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和课题结项材料,对申请结项课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课题,颁发结项证书。
4.验收未能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及时重新申请验收。二次验收未能通过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政府绩效评价研究中心
山东预算绩效研究与评价中心
科研处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