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项基本要求
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中心负责组织结项鉴定。其中,课题最终成果为专著的项目,直接报送著作,无需报送研究报告;课题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项目,在报送研究报告的同时,基础研究类和综合研究类项目应提供公开发表的期刊或著作原件。出版专著、发表文章须注明予以支持的项目名称和立项编号。
鼓励研究报告或阶段性研究成果形成报送省委省政府与省级部门的专报要报,如成果专报要报获省委省政府与省级部门领导肯定性批示,无需再发表文章或出版专著即可结项。
二、需提交材料
(一)专著成果结项材料
1.《《山东财经大学政府绩效评价研究中心/山东预算绩效研究与评价中心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见附件1,A4纸双面印刷,左侧装订);
2.著作3套;
3.3000-5000字的课题成果内容简介1份。
(二)研究报告结项材料
1.《山东财经大学政府绩效评价研究中心/山东预算绩效研究与评价中心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见附件1,A4纸双面印刷,左侧装订);
2.研究报告5份(排版打印格式见附件2);
3.3000-5000字的课题成果内容简介1份;
4.阶段性研究成果(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复印件1份。
(三)报送方式、时间、地点
报送方式:课题结项纸质材料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写在课题名称后面)、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所有材料电子版需打包发送至邮箱shungengjixiao@163.com。
报送时间:2021年11月30日以前。
报送地点: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德馨楼303。
三、其他事项
1.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需填写《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盖章后报送课题办。所有课题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不能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2.课题立项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负责人,需填写《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后报送中心。
3. 验收未能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及时重新申请验收。二次验收未能通过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
电 话:0531-8261796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