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山东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审计厅联合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省级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总目标,对省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11月6日,天津市财政局聚焦绩效评价,积极推动各项评价工作提质扩围:一是创新财政重点评价方式,选取10个市级重点项目探索与第三方机构开展合作评价;二是实现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全覆盖;三是提升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质量,结合机构改革对项目归口管理关系重新梳理,在重点项目自评全覆盖基础上探索建立自评项目抽查机制。(市财政局积极推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提质扩围)
11月8日,天津市市委审议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强调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要突出全面刚性,推进市和区两级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管理体系,打造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健全完善即时监控机制。(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召开)
11月9日,青岛市财政局组织对市农科院、市贸促会、市科协、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4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以促进预算部门进一步树立“要钱有责、花钱问责”的意识,切实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这是青岛市首次试点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11月11日,威海市发布《关于贯彻鲁发〔2019〕2号文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11月12日,天津市聚焦区级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出加强市区两级协同配合的三项措施:一是提升区级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层级,将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纳入对各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二是探索绩效管理新模式,通过多种形式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各区先行先试,探索新做法、新模式;三是加大绩效管理培训力度,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编印政策文件和预算绩效管理案例手册,安排对口联系干部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市财政加强市区协同提升全市预算绩效工作水平)
11月19日,深圳市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底,市、区两级要基本建成具有深圳特色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从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和完善预算绩效标准体系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落实措施。(市财政局出台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措施)
11月20日,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精神,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省级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暂行办法》。《办法》在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和预算“双挂钩”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创新,建立了六项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机制:包括“反馈与整改”、“报告与通报”、“向社会公开”三种机制,以及将预算绩效管理成果与考核、问责和预算“三挂钩”机制。(省财政厅印发《省级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暂行办法》)
11月27日,天津市财政局稳步推进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步伐,提出将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等信息随预决算同步报送市人大审查,。2019年1月,首次选取10个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报送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近期,选取6个重点项目2018年预算执行和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随市级决算草案向社会公开。(天津市财政局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
编辑:晁毓欣、彭蕾、姜银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