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正文
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6 22:51 单位: 撰稿: 浏览:

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5]16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2015年9月29日

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pdf

(供稿审核人:)
友情链接: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组织绩效管理研究中心 上海社会科学院政府绩效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