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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
张志红教授在《会计之友》发表论文
发布时间:2024-03-04 11:38 单位: 撰稿: 浏览:



【摘 要】 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与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的重要举措,地方政府债务作为财政收支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其纳入预算绩效管理既是预算绩效理念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的体现,亦是地方政府债务治理的必然选择。文章系统梳理了预算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的相关文献,从预算绩效管理整体视角出发,得到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观点已在学术界达成共识的结论;从预算绩效管理拆分体视角出发,发现预算管理中的软约束及较低的透明度会加剧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扩张,而中期预算则会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起到抑制作用,并且应当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绩效评价。本研究旨在丰富预算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的相关研究,为推进地方政府债务的预算绩效管理提供理论借鉴与政策启示。

【关键词】 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绩效管理

【中图分类号】 F81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3)24-0054-06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攻坚战,严格控制财政金融风险。由此可见,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导下,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控制包括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内的财政金融风险已经成为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大事[1]。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等方式举借债务,虽然在稳投资、补短板与促增长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之也带来了债务规模不断扩张、债务风险不断加大等问题。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8.89万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97万亿元,专项债务23.92万亿元。

地方政府债务是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治理体系下,理应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为了防止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无序扩张引发财政金融风险,我国先后出台多项政策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治理。譬如,国务院于2014年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明确将一般债务与专项债务分别归到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中;2015年实施的新《预算法》也对地方政府举债的方式、主体与预算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随后,财政部于2016年发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4号)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强调了将各类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相关工作。此后,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在编制与调整预算时均将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在内。2018年,《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发布,为了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34号),提出要建立健全“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政府债务资金绩效管理机制,要求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政府效能与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心[2],将作为政府预算重要组成部分的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绩效管理,既是当下预算绩效理念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的贯彻与执行,亦是地方政府债务治理发展的必然[3]

基于此,本文全面梳理了预算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的相关文献,并从整体视角与拆分体视角两个维度提炼出一个系统性、整合性的研究框架,试图勾勒出已有文献的研究脉络,全面呈现出预算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的研究进展,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未来在该领域值得深入剖析的研究方向。本文在理论层面整合与拓展了预算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的相关文献,在实践中有助于推动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地方政府债务治理能力,促进财政的可持续性。

二、预算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研究的理论基础与研究框架

(一)理论基础

通过梳理文献发现,现有学者主要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预算软约束理论和绩效4E理论对预算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

1.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建立的基础是非对称信息的博弈,最早出现在企业研究领域,后来逐步扩展到政治与行政领域。委托代理理论的本质是一种契约关系,委托代理视角下,我国的政府结构可以简化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辖区内居民”两层委托代理结构。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决定了委托代理关系中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设置激励机制使得委托方可以将代理方的行为限制在符合自己的利益范围之内[4]。年度预算安排下,政府的委托代理结构不仅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还存在由于政府官员考核机制不合理、预算软约束等导致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张问题,而中期预算通过设定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务信息披露机制的方式,不仅可以缓解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辖区内居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且还能够通过要求地方政府编制政府债务管理报告的方式,帮助委托方了解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与期限结构,及时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监督,从而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控[5]

2.新公共管理理论

新公共管理理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当时传统公共管理理论的弊端开始显现,新公共管理理论顺势而生。新公共管理理论以经济学理论和企业管理理论为基础,认为政府的管理职能主要在于“掌舵”而非“划桨”,主张在政府部门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用市场或者准市场的方法对政府进行改造,倡导使用“效率为先”、绩效考核的理念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由注重工作过程和投入转变为注重结果与产出。财政绩效管理与新公共管理理论在很多方面是相通的,财政绩效管理所提倡的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将绩效评价与管理贯穿于政府预算的编制、实施、控制和反馈等全过程,都是以新公共管理理论为指导的。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兴起与发展,使得绩效管理与评价的理念更多应用到公共管理领域,不仅为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奠定了理论基础,也为政府预算管理改革提供了理论指导。

3.预算软约束理论

预算软约束的概念最早是由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奈(Kornai)于1980年提出的,用于分析社会主义国家发展转轨时期国有企业的融资行为,后来被引入到财政分权的理论框架中,用来考察年度预算安排是否能够对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构成实质性的约束。软预算约束意味着年度预算安排未能构成对地方政府的实质性约束,由于地方政府往往抱有中央政府会救济自己的普遍预期,因而试图通过游说上级部门等“自下而上”的方式突破预算限制获取预算外的资源。随着我国财政分权的不断深入,出现了一种新的预算软约束形式,即地方政府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获取资源,通过政治压力等方式诱使辖区内企业投资公共设施等项目。新的预算软约束下,地方政府可以利用权力攫取辖区内资源以突破预算限制,因而预算安排仍不能够对地方政府构成实质性约束。预算软约束理论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为何地方政府会突破预算限制大规模举借债务,为解释预算软约束是导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张的重要原因提供了理论基础。

4.绩效4E理论

绩效4E理论的雏形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是在英国学者芬维克(Fenwick)提出的3E绩效评价原则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3E准则包括经济性、效率性与效益性,尽管3E原则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后来在实践中发现,政府绩效评价不仅要关注经济性、效率性等问题,还要考虑公平、正义和民主问题。因而,福林(Flynn,1997)在3E原则的基础上,增加了公平性原则,正式提出了绩效4E理论。从绩效4E理论探讨预算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在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绩效评价时,要使地方政府债务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更加注重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与公平性。经济性原则要求以最小的支出达到预期的目标,通过计算债务资金实际支出金额与预算金额之间的差距,帮助政府建立债务资金支出规划,从而解决债务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分配不均与浪费严重等问题;效率性原则要求通过预算管理的手段,在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用最小的预算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和效果,体现了政府债务资金在投入、过程、产出和社会效益四个方面的效率要求;效益性原则是指政府债务资金的使用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预期目标的满足程度;公平性原则要求政府债务资金所提供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等,在社会群体中的分配是公平的。绩效4E理论贯穿绩效评价过程中的绩效目标、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各个环节,是对地方政府债务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的理论依据。

综上所述,尽管委托代理理论、预算软约束理论等能够为解释预算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之间的关系提供理论基础,但现有研究多是侧重于介绍这些理论是什么,并未深入分析应如何利用这些理论为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提供指导,也并未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相关理论。基于此,本文系统梳理了预算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的相关文献,旨在为推进地方政府债务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提供理论借鉴与实践启示。

(二)研究框架

在上述理论的指导下,国内外学者对预算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研究。通过梳理文献发现,从预算绩效管理整体视角探究其与地方政府债务关系的文献还较为少见,仅有的一些文献只是在建议中提出要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之中,大多数研究都是从预算绩效管理的拆分体——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两个维度对二者关系进行论述。因而本文在阐述二者关系时,主要从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管理以及绩效管理三个角度进行分析。研究框架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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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于整体视角的预算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关系研究

目前从预算绩效管理整体视角研究二者关系的文献中,多是在建议部分提出要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少部分学者专门探讨了预算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的关系,并得到了预算绩效管理对约束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扩张起着积极作用的结论。综合现有文献,本文在从预算绩效管理整体视角梳理相关文献时,主要从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地方政府债务范围、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必要性两个方面进行综述。

(一)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地方政府债务范围

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首要问题是要明确需要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债务范围。已有研究表明,地方政府债务可细分为显性直接债务、隐性直接债务、显性或有债务与隐性或有债务四种类型。关于直接债务是否应当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问题,学术界目前已达成共识,均认为地方政府直接债务作为明确需要财政资金进行偿付的负债,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文件规定,将包括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在内的直接债务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但关于或有债务是否应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问题,学术界目前还未达成一致意见。一部分学者认为地方政府或有债务的结构较为复杂,依托预算管理对或有债务进行管理的难度较大,不利于预算的过程管理,建议应当采用硬化预算约束的方式对地方或有债务进行治理;另外一部分学者认为,将地方政府或有债务纳入预算绩效管理是必然趋势,虽然或有债务具有不确定性,且在确认、计量等方面也存在较大难度[6],但是应当在对地方政府或有债务进行深入分析与测算后,将能够可靠计量的部分列入预算报表,将不可计量的部分纳入表外管理,在报表附注中进行充分披露。该观点目前已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可。

(二)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必要性

从必要性的角度来看,有些学者从地方政府债务的财政属性出发,指出地方政府债务本就属于财政收支的范围,是财政学的一个特殊范畴,与其他纳入预算的政府收支活动相比没有大的差别,所以在管理方式上不应游离于地方政府之外,理应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这也是国家实行全口径预算绩效管理的必然要求[7],想要有效控制与防范地方政府债务的扩张及其带来的债务风险,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是极其重要的手段。研究发现,预算绩效管理不仅有利于提高政府债务透明度,减轻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而且有助于确保地方政府及时偿还债务资金,提高政府公信力。不仅如此,合理的预算机制可以提高政府债务资金的配置效率,从而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

总体来看,从预算绩效管理整体视角探讨二者关系的文献目前得到了较为一致的结论,均认可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观点,只是在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绩效的范围方面存在分歧。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研究是治理地方政府债务的理论基础,对于实践指导起着理论基石的作用。

四、基于拆分体视角的预算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关系研究

从预算绩效管理的拆分体视角看,现有研究主要是从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两个方面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进行分析。

(一)预算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关系研究

关于预算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的关系,现有研究得到了预算管理会对地方政府债务起到“双刃剑”作用的结论。一方面,预算存在软约束、预算透明度低、预算偏离度加剧以及预算制度不健全等均是加剧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张的重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中期预算、编制预算等又可以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扩张起到抑制作用。

1.预算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加剧作用

(1)预算软约束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加剧作用

早期关于预算软约束与地方政府债务的文献,大多是通过理论分析得出预算软约束是导致地方政府债务不断扩张的重要原因,并指出预算软约束会产生公共池与机会成本两种效应,有助于降低地方政府借款的机会成本,并且当地方政府面临预算软约束时,会有过度支出与举债的激励[8]。随着政府部分数据的逐步公开,涌现出一批从实证角度分析预算软约束与地方政府债务关系的研究,验证了之前学者关于预算软约束是导致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重要原因的理论推断。譬如,张延等[9]以1998—2010年的数据为基础,估算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通过构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与预算软约束指标,得出预算软约束会导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增加的结论。在此基础上,张曾莲等[10]将数据样本增加至2014年,采用动态与静态面板回归相结合的方法,发现预算软约束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随后,徐婷等[11]又进一步将数据样本增加至2017年,得到了类似的研究结论。

(2)预算透明度低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加剧作用

较为权威、引用最为广泛的财政透明度的概念是由科波兹(Kopits)和库瑞格(Craig)于1998年提出的,指的是政府应当详尽地向公众公开政府结构和职能、财政政策倾向、公共部门账户及财政规划等信息。财政透明度的概念被提出后,国外学者便围绕着财政与预算透明度问题展开了研究,其中包括对预算透明度与地方政府债务关系的探讨。Alt et al.[12]为了分析预算透明度对公共债务累积的影响,先是提出了模型进行理论分析,随后又利用19个国家的数据,通过实证方法对该模型进行检验,结果发现较高的透明度与较低的公共债务和赤字是相关的。在Alt et al.[12]的基础上,Benito et al.[13]进一步将样本扩大至41个国家,得到了一致的研究结论。预算透明度越高,意味着地方政府向社会公众披露的与债务活动有关的信息越详尽,不仅能够缓解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社会公众、债权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且有助于债权人与社会公众等借助媒体、舆论等对地方政府的过度投资与举债行为进行有效约束与监督,因而预算透明度的提高可以有效降低地方政府的负债水平[4]。与上述观点不同的是,肖鹏等[14]则认为财政透明度与地方政府债务之间并非是简单的线性关系,并通过实证检验发现了财政透明度与地方政府债务之间的倒U型关系,拐点之前是促进效应,地方债务随着透明度的提高而增加,拐点之后是抑制效应,地方债务随透明度的提高而降低。

除了预算软约束和预算透明度之外,还有学者从其他角度探讨了预算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影响。譬如,从预算偏离度的角度看,预算偏离度的提升不仅显著推高了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而且导致了地区隐性经济规模的扩大。从预算支出的角度看,有学者指出预算支出扩张是导致债务规模不断扩张的直接原因。另外,预算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也是导致地方政府债务不断扩张的影响因素。

2.预算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抑制作用

(1)预算编制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抑制作用

预算编制作为预算执行、监督和绩效的起点,是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过程中的中心环节。从预算编制模式的角度看,有学者认为预算编制的模式主要分为公共预算模式、附属预算模式和复式预算模式;有学者指出债务预算模式分为嵌入预算模式、附属预算模式和复式预算模式;亦有学者认为债务预算只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经常性预算与建设性预算相分离的复式预算,另一种是单独编列地方债务预算。尽管预算模式不同,但是他们均认为由于复式预算模式下比较好地实现了“债务”与“预算”的统一,所以复式预算模式是最理想的状态和最终的模式。从预算编制改革路径的角度看,目前大多数学者认为应当通过先试点再推广的方式改革政府预算编制方式,并将短期措施与长期制度进行有效结合,即进行渐进式的预算编制改革方式。此外,还有学者指出在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时,应当制定中长期财务支出框架,并对预算编制阶段的风险状况进行了总结分析,提出了降低风险的相关建议。

(2)中期预算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抑制作用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各个国家债务规模不断扩张,所以各国先后引入了中期预算[15]。虽然学术界目前并未对中期预算形成较为一致的定义,但大多数学者均认同中期预算是为期3—5年滚动编制的预算框架的观点。有学者指出,建立一套跨年度的预算约束机制对债务规模进行中长期控制,对于保证财政政策的可持续性来说至关重要[16]。早期关于中期预算与地方政府债务的文章,大都是从理论层面分析中期预算不仅能够帮助准确预测政府到期还本付息的压力,避免由于偿债高峰叠加出现对财政造成的冲击等问题,而且有助于帮助政府确立未来几年的预算收入与支出计划,提高预算效率,因而应该将政府债务纳入中期预算框架进行统筹安排。随着数据的逐步公开,出现了一批以实证分析为主的文献,从实证层面对上述理论分析进行了验证。肖鹏等[5]在分析中期财政规划与政府债务之间传导机制的基础上,利用美国50个州政府的数据,实证检验出中期财政规划可以显著降低政府负债率与财政支出的波动率。孙琳等[15]以世界银行发布的178个国家或地区数据为基础,发现中期预算确实能够对政府债务规模形成约束作用。崔惠玉等[17]同样以178个国家或地区的数据为样本,得到了中期预算的实施确实可以提高政府效率的结论。

综上所述,一方面,无论是从理论分析层面,还是实证检验层面,关于预算存在软约束、预算透明度低、预算偏离度加剧以及预算制度不健全等是导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张的观点,已在学术界得到较为一致的认可;另一方面,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编制预算、实施中期财政规划能够对地方政府债务产生抑制作用的研究结论,也已在学术界达成共识,这些研究为后续从预算管理角度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治理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关系研究

现有关于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的文献多是从绩效评价的角度进行分析的,还有少部分学者从绩效评估、绩效审计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在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绩效评价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制定出科学、系统、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每位学者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有学者基于投入产出理论与绩效“4E”理论,在对地方政府债务支出绩效的内涵进行充分剖析的基础上,运用主成分分析法构建了评价模型,而张吉军等[18]则是运用层次分析法,建立了包含输入、对象、处理和输出四个阶段的地方政府债务绩效评价体系框架,并进一步从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与公平性四个方面构建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了解决绩效可比性的问题,不同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绩效评价方法。早期关于绩效评价方法的研究多以主成分分析法为主,随着研究方法的不断发展,绩效评价方法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出现了网络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法、数据包络分析法等。

除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与绩效评价方法,还有少数学者基于绩效管理的其他角度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进行了分析。譬如,从绩效评估的角度看,洪源等[19]将设计出的债务需求匹配指数作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绩效评估指标,然后基于省级面板数据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进行了绩效评估。从绩效目标的角度看,Kwon[20]发现在预算谈判中使用绩效目标的国家往往具有较低的政府债务规模与较高的GDP增长率。除此之外,绩效审计是开展政府绩效评估、提高政府绩效的重要工具,应在确定政府绩效审计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加强政府绩效审计与绩效评估的有效融合[21]

综上所述,尽管学术界并未形成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但是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绩效评价、绩效评估等观点已在学术界达成共识,另外,绩效目标与绩效审计对地方政府债务的作用也已经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

五、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

综观现有文献,委托代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等观点能够为预算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之间的关系提供理论支撑,为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的预算绩效管理奠定了理论基础。尽管从预算绩效管理整体视角研究其与地方政府债务关系的文献还不多见,但是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观念已得到学者的广泛认可。从预算绩效管理拆分体视角看,尽管预算软约束、预算透明度较低、预算制度不健全、预算偏离度的提升等均是加剧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张的重要原因,但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预算、引入中期预算又可以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扩张起到抑制作用。此外,虽然学术界目前还未形成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且评价方法也不一致,但是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绩效评价的观点已经在学术界达成共识。

基于对现有文献的梳理,本文提出“预算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这一领域的现有缺陷与未来研究展望:(1)已有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和公共管理理论等理论的研究比较浅显,大多只是将已有的理论套用在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之中,并未深入分析这些理论应如何指导实践。理论分析是实务的基础,只有理论层面清晰透彻,才能更好地将预算绩效管理应用于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因此,未来应该加强基础理论的研究,尤其是要扎根中国社会文化背景与行政制度特征,深入剖析预算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之间的内在逻辑,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理论。(2)现有研究虽然从预算绩效管理整体视角形成了应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观点,也从拆分视角得到了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能够对地方政府债务产生抑制作用的结论,但是目前研究并未明确预算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之间的内在机制,也并未对预算绩效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治理路径进行深入探索。因而,今后研究可将重点放在预算绩效管理如何治理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方面,一方面通过模型推导、逻辑推理等方法构建预算绩效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治理机制;另一方面借助质性研究、结构方程模型等方法明晰治理路径,以更好地为实践提供指导。(3)鉴于政府部门相关数据并未向社会公众开放,所以目前研究多以理论层面的定性分析为主,仍旧缺乏以实证检验为代表的定量分析。在今后的研究中,学者们可尝试利用一些定量分析方法对该问题进行检验,或是尝试对相关指标进行量化,以更好地解释预算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之间的关系。另外,也可以选取某些典型省市进行案例分析,深入剖析其先进经验做法,为其他省市提供参考与借鉴,共同促进地方政府债务的预算管理改革。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从以下角度得出预算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的实践启示:首先,众多学者表明地方政府债务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将其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因而在实践中,不仅要明确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编制的范围与编制模式,还要对债务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从而约束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扩张,防范其带来的风险;其次,研究发现预算软约束、较低的财政透明度会导致债务规模不断扩张,而中期预算的编制会对债务规模的扩张起到抑制作用,所以在实践中,地方政府应当硬化预算约束,努力提高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同时编制中长期预算,强化预算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约束机制;最后,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绩效评价,在实践中可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基础编制中长期预算,并为预算分配提供支撑,同时强化绩效审计等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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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审核人:苏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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